蹈海

因信称爱

幸存


做路人要做的高明,无论好坏,不要聚光灯,坏的不能坏透了,好的也不可以大放光明,处世之道在于中庸,微妙得很。他逃了这么多年,别的素质没有,就是胆大心细,不要脸,没操守,不守道德,偏偏很能守住一亩三分地,就算是全家被杀,也能溜到瓜田里躲避灾祸。读书人的眼睛扫视一圈,管你是谁,都要屈服,都要在合上的那刻死去,然后复活,同笑话无二致。但他不一样。他已经活了很久了,从一本书逃向另一半,并且从来都没被发现,也没当过主角、反派、情人、民众……他连民众都算不上,这也是他高明的地方。书是读书人体验生活的,对他同样,他仿佛是个冷血动物,或者干脆是石头雕刻出来的。他这种人不应该老,衰老和他绝缘了,也不该受伤,因为没有破绽,可他逃了这么多年,到底是累了。像他这种人,理当在结尾老树新芽,终于真真正正爱上谁……可是也没有,他的心已经不懂爱人了,依旧固执,依旧轻盈,没有谁抓的住他,包括读者和作者。他躺在雪地上,困了,累了,该睡了,该死了,在这一刻,他还是很平静,这是一种令人恐惧的平静,不该属于有感情智慧的生物。他觉得在结局这刻,应该回光返照,回忆起什么,充实他的人设,可他也没有想起来。他连自己是从哪本书里生出来的,都不记得。眼前是一片茫茫的白,延绵,空虚,他也忍不住第一次叹气起来。

孤独于是在这姗姗来迟里将他捉拿归案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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